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青工业园,宝鸡市凤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法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该工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同时本项目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公示信息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⑵建设地点:宝鸡市凤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青工业园 ⑶建设性质:扩建 ⑷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计划利用宝氮集团原有办公楼、研发中心等设施,购置生产所需设备360多台(套)建设库房及检测中心、水电、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枸橼酸布他米酯生产线、甲氯芬那酸生产线、葡萄糖酸钙生产线、糖精钙生产线及地屈孕酮中间体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38吨枸橼酸布他米酯、50吨甲氯芬那酸、200吨葡萄糖酸钙、54吨糖精钙及22.5吨地屈孕酮中间体的生产规模。 2、建设单位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⑴单位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⑵地址:宝鸡市凤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青工业园 ⑶联系人:白总 ⑷联系电话:15319195659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⑴单位名称:宝鸡市长安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⑵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嘉华大厦 ⑶联系人:王工 ⑷联系电话:0917-3527880 ⑸邮箱:458603530@qq.co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全文见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YiNWLQk_UIqnGCX83crZA 提取码:colg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⑴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⑵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⑶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表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5、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提出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